【导语】:需要提供转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商贷《借款合同》、《借款凭证》原件等材料,详见正文。
(一)预登记阶段所需资料
1.转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(包括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)及婚姻状况证明(包括结婚证、离婚证等原件);
2.商贷《借款合同》、《借款凭证》原件;
3.商贷剩余余额、期限及还款明细。
(二)受理阶段所需资料
1.共性资料
(1)商贷银行出具的同意结清商贷证明(内容含是否同意结清商贷、剩余商贷余额、期限和商贷指定还款账户)及还款明细;
(2)共同还款承诺书;
(3)中心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。
2.以贷还贷方式还需提供资料
商贷银行出具的《商转公贷款业务联络单(顺位抵押)》。
3.先还后贷方式还需提供资料
(1)商贷银行贷款结清证明;
(2)已解除商贷抵押权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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